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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组织】关于集中收缴2023年1月-12月书院、学院团费的通知

发布者:校团委   作者:  发布时间:2024-06-27    浏览次数:1745

书院、学院团委:

按照《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》规定向团组织交纳团费,是共青团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,是团员对团组织应尽的义务。做好团费收缴使用管理工作,是团组织的一项经常性任务,也是加强团员教育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。各书院、学院团委要依据《威尼斯wns9778团费收缴、使用和管理规定》做好团费收缴和管理工作。

一、缴费标准

团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团员之日起交纳团费,学生团员每月交纳团费0.2元,全年共计2.4元,新入学团员从入学年月开始算起;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, 从取得预备党员资格起, 应交纳党费, 可不交纳团费, 自愿交纳团费者不限。

按照标准核定收取,以20231-12月各书院、学院团员数量核算年度上缴的团费总额,各书院、学院需统计好团员人数及保留团籍的学生党员人数。

二、收缴流程

(1)本次收缴的团费起止时间为20231-202312月。各书院、学院团委应将团费收齐后,以书院、学院为单位,一次性全额存入学校财务处的团费独立账本中。应注意,上缴时备注“XX书院、学院20231-12月团费”。

账户名称:“团费(32302)”

缴费形式:现金、银行卡、微信转账

缴费联系人:高老师

联系电话:0451-82518736

缴费地点:主楼财务处208

(2)将《xx书院、学院20231-12月书院、学院团员团费明细表》附件1和《xx书院、学院保留团籍的学生党员明细附件2电子版发送到校团委组织部邮箱xtwzzb@hrbeu.edu.cn。

(3)后续校团委组织部会将各书院、学院上缴团费的50%划拨到各书院、学院团费账户中。

三、工作要求

此项工作截止至2024年72,各书院、学院团费应在收缴核对无误后,完成上缴并规范使用。

各级基层团组织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,增强组织观念和大局意识,结合实际情况,采取有力举措,按时、足额地完成团费上缴任务。


联系人:田文佳

联系电话:0451-82589693

地点:主楼537

 

附件1:xx书院、学院2023年1月-12月团员团费明细表

附件2:xx书院、学院保留团籍的学生党员明细表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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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2024年6月26日